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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 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8-11-18 15:34:12 来源:秘书处

第一章   

第一条  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是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的分支机构,是由广东省内从事研学旅行业务的,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单位自愿结成的工作团体,接受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管理。

第二条  本会的宗旨是:拓展研学旅行市场,规范研学旅行市场运作,维护研学旅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联合协作,互惠互利,相互支持,共求发展;严格遵守相关旅游服务规范,行业自律,促进研学旅行事业的健康发展。

第三条  本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服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指导。

第四条  本会设立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。

 

第二章   

第五条  掌握研学旅游者对旅游产品及服务的需求动态,交

流研学旅游市场信息,协调委员单位之间关系,体现互惠互利。

第六条  交流分享开展研学旅行工作的经验,研究研学旅行服务的特点,探讨研学旅行市场的发展趋势。

第七条  建立研学旅行风险防范管理机制,实现资源共享,互帮互助。

第八条  建立和完善研学旅行操作标准化,规范行业操作。

第九条 积极协助宣传会员单位推荐的研学旅游产品并配合

组织实施。

第十条 完成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委托及交办的工作。

第三章   

十一 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,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必须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和独立法人资格;

(二)承认并遵守本会管理办法;

(三)有开展研学旅行业务,其业务量在所在地排行前列并有一定影响力;

(四)规范经营,无被旅游主管部门处罚或不良记录;

第十二条  会员加入本会的程序:

(一)提交加入书面申请;

(二)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并通过;

(三)办理会员登记手续。

第十三 退会程序:

(一)提交申请,经执行委员会确认后办理手续。

(二)有重大过失,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且影响恶劣的,不履行本会义务或有碍本会声誉的,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劝退或除名。

第十四条  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有参加本会组织活动的申办权;
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

(四)有对本会工作的建议、质询和监督权;

(五)有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六)有退会的自主选择权。

第十五条  本会会员需履行下列义务

(一)承认并遵守本会管理办法,执行本会各项决议,维护本会权益与声誉;

(二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,支持并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
(三)维护会员间的团结合作,恪守信誉,确保服务质量;;

(四)向本会反映情况,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

(五)就建立和完善研学旅行操作标准化、规范行业操作、旅游风险防范管理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;

(六)积极协助宣传成员单位推荐的旅游产品,并配合组织实施;

(七)遵章守法,诚信经营;

(八)按时足额交纳会员大会(或代表大会)通过的各会员应承担的相关费用;

第四章   

第十六条  本会是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的组成部分,接受协会理事会的管理。日常工作由协会秘书处指导。

第十七条 本会执行委员会设主任一名、副主任以及执行委员若干。

第十八条 根据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产生执行委员会候选名单,由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。

主任候选人由理事会聘任,聘期为两年,由理事会决定续聘与变更。

第二十 主任、副主任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。

第二十一条  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(代表大会),并不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或产品交流会。

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用于与研学旅行相关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,不得擅自分配。并由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统一管理,专款专用。

第二十三条  本会可通过 “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网站 www.catsgd.org.cn”发布信息但需报协会秘书处审核及备案。

二十四 本管理办法经本会会员大会(代表大会)审议通过,并报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生效。

 

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1113